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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知识点:标的物提存期间

2016-04-08 17:26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标的物提存期间

  如果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债务人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和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期限为五年,超过该期限,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P39下)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xiaoya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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