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复习资料——功能成本法中功能价值的分析
在功能成本法中,功能的价值用价值系数V来衡量,其计算公式是:
V=F/C;
根据上述计算公式,功能的价值系数有三种结果:
(1)V=1.此时功能评价值等于功能目前成本。这表明评价对象的功能目前成本与实现功能所必需的最低成本大致相当,说明评价对象的价值为最佳,一般无需改进。
(2)V<1,此时功能目前成本大于功能评价值。表明评价对象的目前成本偏高,这时一种可能是由于存在着过剩的功能,另一种可能是功能虽无过剩,但实现功能的条件或方法不佳,以致使实现功能的成本大于功能的实际需要。这两种情况都应列入功能改进的范围,并且以剔除过剩功能及降低目前成本为改进方向。
(3)V>1,此时功能目前成本低于功能评价值。表明评价对象的功能目前成本低于实现该功能所应投入的最低成本,从而评价对象功能不足,没有达到用户的功能要求,应适当增加成本,提高功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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