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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知识点: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2014-08-19 11:39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学员问题】什么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解答】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规定。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且最高不超过80万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应被否决。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风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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