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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复习资料:税金

2014-07-25 11:24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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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是国家或地方政府依据法律对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征收的财政资金。国家或地方政府的这种筹集财政资金的手段叫税收。

目前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企业纳税的主要税种有:

1.营业税金及附加

2.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3.土地增值税

4.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特点,国家税务总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做出了按预售收入一定比例预先缴纳,待开发项目竣工后再进行所得税清算的特殊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

(1)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在其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的,其预售收入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当期毛利额,扣除相关的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后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待开发产品结算计税成本后再行调整。

(2)商品房开发项目预计计税毛利率,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20%,开发项目位于地及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5%,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10%.

(3)开发产品完工后,开发企业应根据收入的性质和销售方式,按照收入确认的原则,合理地将预售收入确认为实际销售收入,同时按规定结转其对应的计税成本,计算出该项开发产品实际销售收入的毛利额。

(4)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开发企业须出具有关机构对该项开发产品实际销售收入毛利额与预售收入毛利额之间差异调整情况的税务鉴定报告。

责任编辑:芊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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