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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案例分析》课程讲义(21)

2011-03-28 11:52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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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居住房地产估价的常用方法

  居住房地产估价可以选择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等。

  1.市场法

  由于居住房地产市场交易频繁、交易量巨大,很容易获得交易实例,因此,市场法是居住房地产估价最常用的估价方法。

  2.成本法

  成本法也常用于居住房地产估价,在居住房地产的抵押价值评估时,遵循谨慎估价原则,会选择成本法进行估价,此外,居住房地产的拆迁估价和其在建工程估价往往也选用成本进行估价。

  3.收益法

  对于出租型的居住房地产(出租的住宅、出租的公寓等),能够比较准确和客观地计算其收益,往往选用收益法进行估价。

  (四)居住房地产估价的技术路线及难点处理

  1.商品房估价的技术路线和难点处理

  商品房由于市场交易实例较多,因此,对于单套住宅常采用市场法进行估价。而对于整幢住宅楼估价时,则因交易实例较少,通常采用从个体到整体的估价思路,即选择某一基准层的某套住宅作为估价对象,选取与估价对象类似的交易实例,利用市场法测算该套住宅的价格,然后采用类比法,经过楼层、朝向、景观、建筑面积、户型等因素的修正,得出各层、各幢住宅楼的整体价格。

  2.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的估价技术路线和难点处理

  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的估价技术路线与商品房类似,不同之处是要考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土地收益的扣除问题。利用市场法估价时,先估算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再扣除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土地收益。利用成本法估价时,估价对象的价格构成中应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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