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效果评价
【提问】职业危害效果评价是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还是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老师讲过但我忘记了,查书也不知道在哪里能找到?
【回答】学员dg78213,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
第三款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新教材P130.第十七条: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问题所属科目: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责任编辑:冰冰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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