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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案例分析复习要点:事故分类原则

2013-08-08 10:50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提问】【小题5】该起事故属的分类原则是什么?

  【回答】学员lizhen,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分类原则:

  死伤人数,经济损失

  【追问】分类原则:

  死伤人数,经济损失

  此分类的具体指标文件规定【回答】学员lizhen,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安全生产技术》教材P180、181的规定:根据国家1986年颁布的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事故为特大事故,将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定为重大上外事故,而后来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将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称之为重大事故,把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称之为特大事故,把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称之为特别重大事故。

  按经济损失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b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c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a工程倒塌或报废;

  b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

  c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追问】死亡人数3——9人,应该属于较大事故,为什么此题划分到重大死亡事故了呢?

  【回答】学员kingsoj,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死亡人数3——9人 属于重大事故的

  有2上以人死亡都重大死亡事故

  具体可以参见下教材。

  【追问】【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181页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划分,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大事故:死亡10-29日;较大事故:死亡人数3-9日,一般事故:死亡人数1-2人。

  难道这题不是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划分的吗?

  【回答】学员kingsoj,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切以教材为主,在不同的书上有不同的说法,此题出的不够严谨。

  ★问题所属科目: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责任编辑:冰冰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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