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并回复安全工程师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中级安全工程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安全工程师相关法律知识复习要点:职业卫生

2013-08-15 10:46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提问】请问:关于职业卫生方面预评价报告应该由哪个部门审核?书上是卫生行政部门;但是按现行的法律法规又应该是安监部门;在考试中应该怎么答?

  【回答】学员z0347,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

  ★问题所属科目: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责任编辑:玛门

阅读排行

更多
安全教材辅导书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