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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相关法律知识复习要点:安全工程师权利

2013-08-15 11:04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提问】李某是注册安全师,现场检查发现现场存在危险有权(  ):答案中:C报告并亲自组织人员撤离,D报告并建议停止现场作业,我认为应该选择D,D为什么不对?

  【回答】学员z0347,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安全工程师应当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检测检验、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估、危害辨识或危险评价等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核所在单位上报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报告。

  (三)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及时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停止作业并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

  (四)参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并签署意见。

  (五)参与重大危险源检查、评估、监控,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和登记建档工作。

  (六)参与编制安全规则、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出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的建议。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危险情况已经危肋到人员生命安全,此时采取紧急撤离是最妥当的办法。而且职责中有明确的规定。符合要求。

  ★问题所属科目: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责任编辑: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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