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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相关法律知识复习要点:四不放过原则

2013-08-15 11:11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提问】事故调查处理原则说的四不放过,教材也没有明确说什么是四不放过呀?

  【回答】学员zcdwd,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后半段就是四不放过。

  ★问题所属科目: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责任编辑: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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