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并回复安全工程师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中级安全工程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安全工程师生产法复习资料——政府部门自律

2014-04-17 11:17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依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要求被评价对象接受指定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2.以备案为由,变相设立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行政许可。

  3.采取任何形式的地区保护,限制外地评价机构到本地区开展评价活动。

  4.干预安全评价机构开展正常活动。

  5.以任何理由或者任何方式向安全评价机构收取费用或者变相收取费用。

  6.向安全评价机构摊派财物。

  7.在安全评价机构报销任何费用。

  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评价资质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

责任编辑:粥粥

阅读排行

更多
安全教材辅导书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