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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生产法复习资料——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

2014-04-17 14:39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指导和监督。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定期监督检查。公安消防规构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采取措施,限期消除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通过,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立法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粥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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