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13 09:37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水运市场便字〔2010〕436号)
各省(市、区)交通运输厅(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海事局、救捞局,长江航务管理局:
全国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系统)拟于2010年8月15日正式运行,为做好信用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保障系统运行稳定,信息录入正确,数据传输通畅,充分发挥信用系统作用,经研究,定于2010年8-9月份举办信用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及组织
(一)我局负责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培训工作,具体会务工作委托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承办。参加培训人员为各省(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信用系统管理负责人、信息管理维护人员及有关建设单位人员,部海事局、救捞局、长航局系统内建设单位人员;
(二)委托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负责市场责任主体的培训,参加培训人员为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信用工作负责人和信息填报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主要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宣贯;
(二)信用系统建设、管理总体部署和要求;
(三)信息系统结构、功能、使用介绍;
(四)信息的采集、录入、审核、传输相关要求及操作实务。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工作分三期进行,每期1天,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建设单位及部海事局、救捞局、长航局系统有关建设单位人员参加第一期培训,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单位人员选择参加第二或第三期培训。
(一)第一期培训时间8月27日,8月26日报到,地点哈尔滨;
(二)第二期培训时间9月3日,9月2日报到,地点重庆;
(三)第三期培训时间9月17日,9月16日报到,地点广州。
具体培训地点由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另行通知。
四、有关事项
(一)请各省(市、区)交通运输厅(委)通知本省(市、区)内有关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派员参加。
请部海事局、救捞局、长航局通知系统内各有关单位派员参加。
(二)请各单位积极派员参加培训,填写《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培训回执》(附后),于2010年8月10日前传真至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联系人张荣贞,周勇,电话010-64401683/64401502,13901281120,13701110120;传真010-64400454/64401502.部水运局建设市场监管处联系人:刘长俭,电话010-65292745.
(三)培训费12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培训费统一汇至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地坛支行,账户名称: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账号:11001042900056000476.
附件: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培训回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
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培训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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