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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第二个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规划

2013-09-27 13:38    【  【打印】【我要纠错】

  《吉林省第二个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规划》经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11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

  2010年11月26日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生态建设成果,全面提升我省城乡绿化美化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充分发挥造林绿化美化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决定在完成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规划任务的基础上,从2011年至2020年,在全省开展第二个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活动。为此,制定《吉林省第二个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实施《规划》的必要性吉林省是国家重点林业省份。东部长白山区素有“长白林海”之称,是天然的森林资源宝库,在我国东北乃至东北亚地区生态系统中占有重要位置,是国家重要的木材生产基地和天然林资源保护重点区域。中部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是农田防护林建设的重点区域。西部位于科尔沁沙地东部边缘,是典型的农牧交错地带,风沙、干旱、盐碱化严重,是我省生态脆弱地区,是国家防沙治沙和三北防护林建设的重点区域。

  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几十年来,我省一直致力于生态的保护和建设,特别是2001年开展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活动以来,开创了造林规模最大、绿化美化活动蓬勃开展的新时期,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其主要标志,一是造林总量实现历史性跨越。十年共完成造林、封山育林(草)面积227万公顷,有林地面积达到823.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由2001年的42.4%提高到现在的43.5%。二是造林绿化的生态作用日益明显。东部地区坡耕地退耕还林9.7万公顷,水土流失面积大量减少。中西部地区更新改造农田防护林1.3万公顷,使19.7万公顷农田得到有效保护。西部地区建设生态草43万公顷,大面积荒漠化土地恢复了植被。三是城乡绿化美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新增绿地6624公顷,县城新增绿地2951公顷,绿化村屯10512个,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四是部门绿化取得丰硕成果。建设、交通、水利、教育等部门,驻吉部队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绿化美化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园林式企业、绿色军营、生态学校和绿化先进单位。绿化公路、铁路和江河18597公里,许多绿色通道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五是全社会绿化美化意识明显增强。各地把绿化美化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落实领导责任,建立激励机制,有力地促进了造林绿化美化活动的开展,各种社会团体参与造林、企业投资林业、社会捐资绿化的氛围日益浓厚。

  推进全省绿化美化面临的任务仍十分艰巨。尽管我省在生态建设上具有明显优势,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与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们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一是全面提高全省城乡绿化美化水平的任务十分艰巨。与大中城市相比,一些县城和乡镇、村屯绿化美化水平较低。二是绿色通道网络亟待完善。与国、省主要干线公路相比,部分县级公路和乡路绿化美化标准不高,还有一部分“村村通”公路绿化没有启动。三是由部门绿化向全民参与绿化的转变动力不足。与林业重点工程相比,社会造林绿化发动不充分,义务植树尽责率低。四是提升森林经营水平的任务依然很重。与造林更新相比,森林经营工作起步晚,林分质量不高,生态和产出功能低。五是保护绿化美化成果压力大。与造林育林相比,管护工作不到位,特别是蚕食林地、复耕等林地流失现象比较严重。六是绿化美化的综合效益没有充分发挥。与生态和社会效益相比,造林绿化的经济效益体现不明显,与农民增收和产业发展结合不够紧密,没有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加快推进造林绿化美化进程,仍然是我省未来一个时期生态建设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实施《规划》是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党和国家一直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七大把建设生态文明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特别是当前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特殊作用更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焦点,这就为新时期的造林绿化美化提出了更高要求。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广大城乡居民对人居环境质量的需要越来越高,社会各界对生态建设高度关注,充满期待。我省作为国家重点林区和防沙治沙(碱)重点区,大力开展造林绿化美化活动,对于维护我省生态安全,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此,制定并实施《第二个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规划》,继续在全省开展大规模的群众性绿化美化活动,加快推进造林绿化美化进程,充分发挥造林绿化美化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是完全必要的。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扩大城乡绿化总量、提升城乡绿化美化水平、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以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县)和省级绿化(美化)标准县(市、区)为重点,坚持不懈地加强对绿化美化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绿化美化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结合,转变绿化美化发展方式,促进绿化美化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协调发展,为城乡居民提供良好的人居生态环境,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资源支撑和生态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以政府为主导,依靠政府的行政推动力和投资主体作用,采取政策支持、舆论宣传、奖励激励等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方方面面积极参与绿化美化活动。

  2.坚持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实行以城带乡,以绿促美,集约经营,打造精品,确保建设成效。

  3.坚持遵循自然和经济规律,提高质量。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宜林则林,宜草则草;把绿化美化与城镇建设、农民增收和发展产业相结合,增强绿化美化的内在动力。

  4.坚持建设与管护并重,巩固成果。把林地绿地管护摆在重要位置,综合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依靠建章立制,强化管护,巩固绿化美化成果。

  5.坚持深化林业体制改革,构建绿化美化新机制。通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启动国有林场改革和林业配套改革,调动广大农民和社会各方面参与绿化美化的积极性。

  (三)奋斗目标总体规划任务是: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总体要求,增大绿量,突出美化,打造精品,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升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为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基础。总体目标是,从2011年起到2020年,全省造林总量17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45%;城市和县城新增、完善提高绿地面积10497公顷,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市和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区)10个以上,创建省级绿化(美化)标准县(市、区)30个以上;90%以上的村屯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县级以上公路、铁路和60%以上的乡级公路达到绿化美化标准;农林牧渔场、厂矿、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驻地70%以上实现绿化美化。具体目标是:

  1、大幅度增加绿化美化面积。坚持以大工程带动大绿化,实行区域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绿化美化进程。力争十年完成人工造林43万公顷,林冠下造林34万公顷,更新造林21万公顷,封山育林7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由现在的43.5%提高到45%。

  2、全面提升城镇绿化美化水平。以创建绿化(美化)标准县(市、区)和国家、省园林城市(县城、城镇)为载体,大力推进市(州)所在地城市及各县(市、区)城镇绿化美化。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现在的10.7平方米增加到12.5平方米。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现在的9平方米增加到11平方米。逐步实现城镇园林化、街路林荫化、居民小区和单位花园化,城区绿地结构合理,分布均衡,景观优美,生态良好的目标。

  3、显著改变农村环境面貌。以实施“绿化美化村屯、创建绿色家园”行动为载体,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农村以村屯为重点的“四旁”绿化美化,不断增加村屯绿化(美化)覆盖率,提高村屯绿化美化水平。十年绿化美化村屯14744个,90%以上的村屯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

  4、大力推进绿色通道建设。进一步提高省内铁路、公路干线和江河的绿化美化标准,积极推进乡镇、村屯道路绿化美化。江河绿化美化要从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御洪涝灾害、改善人居环境出发,大力增加绿地面积。把绿色通道建设与沿线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建成风景线、致富线。十年绿化美化公路12624公里、铁路525公里、江河2779公里,90%以上的硬化道路实现绿化,县级以上公路、铁路和60%以上的乡路要达到绿化美化标准,建设一批绿化美化样板路和绿色示范通道。

  5、深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完善义务植树管理制度,丰富义务植树形式,进一步把义务植树活动引向深入。通过冠名植树、委托植树、认种认养、保护古树名木、捐资绿化、参与绿化宣传等多种形式,拓宽适龄公民义务植树渠道,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十年完成义务植树2.56亿株,建立义务植树基地2022个,面积8974公顷。创建一批集绿化美化、生态旅游和产业开发为一体的义务植树基地。

  6、加大荒漠化土地治理力度。采取人工造林和封山(沙)育林育草,乔、灌、草相结合的方式,大力营造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农田防护林和牧防林,完善现有三北防护林体系。十年完成荒漠化治理面积10.9万公顷,使全省大部分沙化、盐碱化土地得到治理,沙(碱)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7、搞好工矿区植被恢复。按照生态优先、综合治理的要求,主要采用创面修复措施,对所有未绿化的新老矿山、矿场、采石场等进行植被恢复,十年恢复矿山植被1542公顷。

  8、持续提高森林质量。通过实施森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力,全面提升森林的生态和产出功能。十年完成森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120万公顷,幼龄林平均生长率达到10%,中龄林平均生长率达到4%。

  经过十年努力,全省的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城乡绿化美化取得明显成效,大部分地区实现城区园林化、村屯林围化、道路林荫化、农田林网化、庭院花园化的绿化美化目标。东部长白山区林分结构更加合理,生态和产出功能更强,中西部农牧区防护林体系更加完善,生态功能更加完备,局部生态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全省将初步形成整体覆盖、结构优化、功能完备的生态环境体系。

  三、总体布局和建设重点

  (一)总体布局

  根据全省立地条件,从总体布局上,将全省划分为三个区域,实行分类指导,分区突破,实现全省绿化美化的整体推进。

  1、东部长白山天然林区

  本区包括通化市、白山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辽源市、长白山管委会及吉林市所属的磐石市、桦甸市、蛟河市。地貌类型为长白山腹地及其余脉的中低山、丘陵。森林类型主要以用材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为主的原始林、过伐林、次生林等天然林。本区域系长白山林区及其过渡地带,森林资源约占全省的80%,既是国家重要木材生产基地,又是松花江、图们江、鸭绿江等大江大河的发源地和松辽平原乃至东北国家商品粮基地的绿色天然屏障。

  本区域绿化美化主攻方向和战略重点是建设高功能的森林生态体系和长白山区人文生态景观。借助国家实施森林抚育试点补贴项目的有利契机,加快森林资源培育,优化林分结构,恢复长白山地带性森林植被,不断增强森林生态屏障功能。同时,发挥立体资源优势,注重造林绿化美化与产业发展的结合,调整林种树种结构,有计划地发展红松果林等经济林,构建以培育和利用森林资源为重点的生态效益林建设体系。按照增加绿量、突出美化的总体要求,该区绿化美化的重点是城镇、村屯、道路的绿化美化,环城、环镇、环村屯周边荒山的绿化美化,矿区植被恢复,陡坡耕地、“挂画地”的退耕还林等,见缝插绿,绿美同步,打造绿美长白。

  2、中部农田防护林区

  本区包括长春市所属的九台市、德惠市、榆树市,四平市所属的公主岭市、伊通县和吉林市所属的永吉县、舒兰市,地貌类型主要是平原、台地和丘陵。森林资源类型主要是以农田防护林为主的人工林和用于水土保持的次生林。本区域既是国家的重要商品粮基地,又是全省科学教育文化及高新技术产业主要分布区域。

  本区域绿化美化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功能完备的农田防护林体系和以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为主体的城乡绿美一体化的区域中心,以点带面,利用本区域土壤条件较好的优势,实行集约经营,把农田防护林建设与发展农田景观、建设速生丰产林结合起来。本区域位于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吉林省对外重要窗口,必须把国土绿化美化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突出搞好城市和乡镇、村屯以及公路、铁路、河流、工矿企业的绿化美化,全方位提升绿化档次,打造绿化美化精品,从根本上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大幅度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

  3、西部荒漠化治理区

  本区包括白城市、松原市及四平市所属的梨树县、双辽市和长春市所属的农安县,地貌类型为冲积平原,有科尔沁草原及向海、莫莫格、查干湖、月亮湖等湿地。森林类型主要是以人工林为主的防风固沙林、农田防护林,原生地带性森林植被为疏林草地。本区域是半干旱农牧交错区,气候条件较差,降水量少,蒸发量大,土壤瘠薄,土地沙化、盐碱化、退化严重,干旱少雨和风沙等自然灾害频繁,生态环境脆弱。

  该区既是我省生态环境的脆弱区,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落后地区,特别是广大农村缺林少树,草原“三化”严重,农民生产条件和居住环境相对较差,是我省造林绿化的重点区域,必须集中投入,采取超常措施,尽快实现这一区域生态环境、生产生活条件的根本性改变。本区绿化美化的主攻方向是以修复生态保护功能、保障农牧业增产增收为目的,以荒漠化治理和湿地保护为重点,努力建设森林、草地、湿地有机结合的生态体系,要切实巩固生态草建设成果,大幅度恢复沙区林草植被,特别要抓好草原生态保护和西部土地整理区的防护林建设,提高植被覆盖率。

  (二)建设重点

  重点实施以下八大工程:

  1、城镇绿化美化工程。以提高城镇绿化美化水平为目标,形成以城带镇,以镇促城,城镇联动,整体推进的城镇绿化美化一体化格局。以创建绿化(美化)标准县(市、区)为载体,围绕建设生态园林城、绿色森林城,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全面提升城市绿化美化品位和档次。要进一步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积极创造条件,在建成区或城市郊区建设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扩大城市绿量。要因地制宜,科学选择绿化树种。要提高美化标准,合理规划点、线、面、环绿化美化,做到以美为主,乔、灌、花、草合理配置,突出植物造景,建成一批集生态功能和景观效益为一体的精品工程。十年城市新增绿地面积4111公顷,完善提高2737公顷,县城新增绿地面积1929公顷,完善提高1720公顷。

  2、村屯绿化美化工程。以开展“绿化美化村屯、创建绿色家园”行动为载体,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园林式村庄建设步伐。要以农村“四旁”绿化为主攻方向,大力营造环屯林、宅旁林,引绿进院。要坚持适地适树,注重植物配置和季节变化,突出地方特色,展现田园风光,体现郊野自然,基本达到窗前有花、院内有果、屯边有树、路边有荫的绿美标准。要把村屯绿化与村屯整治相结合,与调整种植结构、发展庭院经济相结合,既绿化美化农村环境,又增加农民收入。十年完成村屯绿化美化面积28156公顷。

  3、绿色通道工程。以公路、铁路、江河堤防和库区绿化美化为主线,统一规划,同步实施。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绿色通道建设,以美化环境为主要功能。县、乡道路沿线绿化,在突出美化的同时,兼顾防风固土,改善环境。在条件适宜的地区合理配置主副林带,实行针阔混交,形成立体复层的绿化带。在干旱、半干旱地区,要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形成乔、灌、草结合的绿化带。河渠、堤坝、水库沿线绿化美化,以保持水土、护坡护岸、涵养水源为主要功能。绿色通道建设要统筹规划,同步推进沿线的城镇、乡村绿化美化。十年完成绿色通道造林面积15406公顷,其中公路绿化8833公顷,铁路绿化1300公顷,江河库区绿化5273公顷。

  4、退耕还林工程(人工造林)。对被蚕食的林地、容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进行退耕还林。东部地区以坡耕地停作退耕为重点,特别要抓好长白山区沿线的景观带建设,努力把沿线公路、铁路两侧的“挂画地”都退下来。西部生态脆弱区要不断改进广种薄收的农业传统经营方式,引导农民走适度规模、精种高产,集约经营之路,把宜林宜草地退耕还林(草)。中部地区以农田防护林建设为重点,对原规划尚未营造和缺林少带的区域,营造新的防护林带,十年完成退耕还林(人工造林)34万公顷,封山育林70万公顷。

  5、荒漠化治理工程。根据土地沙化、盐碱化形成的原因和类型,坚持预防为主、分类施策,科学治理、合理开发利用的指导思想,以国家重点工程为依托,采取新建、保护和改造相结合的方式,狠抓典型示范区建设,大力开展人工造林种草、封山育林、封原育草,显著改善西部生态环境。十年完成荒漠化区人工造林5.2万公顷,封山(沙)育林(草)5.7万公顷。

  6、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工程。对农田防护林中的过熟林进行科学合理的采伐更新,对枯死树、残次林实施全面改造,形成完善的农田防护体系,发挥其保田增产的作用。十年完成农防林更新改造人工造林4.7万公顷。

  7、工矿区植被恢复工程。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和落实责任主体,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制。矿山企业要搞好治理规划,加快对矿区废弃地和尾矿坝的整理,恢复林草植被。十年完成工矿区人工造林460公顷,封山育林806公顷。

  8、森林培育工程。对现有森林采取补植、封育、抚育、更替、复壮等综合措施进行培育,进一步优化林分结构,改善林木生长环境,促进林木生长发育,开发林地生产潜力,提高林分质量和效益。十年完成森林抚育112万公顷,低质低效林改造8万公顷,林冠下造林34万公顷,迹地更新16万公顷。

  四、保障措施全面实现第二个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的各项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各种有力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落实领导责任,加大各级政府工作力度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把造林绿化美化纳入今后一个时期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绿化美化工作要着重推进“三个转变”,即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绿化向以绿促美转变,由部门办林业向全社会搞绿化美化转变。建立绿化美化工作政府责任制,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把造林绿化美化工作纳入省、市、县三级政府年度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年初由省政府下达任务目标,年内由省政府进行督查,年终由省政府进行检查验收并通报验收结果。继续坚持各级主要领导办绿化点制度,推动造林绿化美化工作全面开展。建立人大、政协监督绿化美化工作制度,定期对绿化美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视察检查。建立奖惩激励机制,按照行政奖励政策规定开展绿化美化吉林大地表彰奖励活动。大力开展绿化标准县(市、区)创建活动,对达到建设标准的县(市、区),由省政府命名表彰。各级绿化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宣传发动、检查监督等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促进全社会造林绿化美化工作全面开展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对国土绿化重要性和紧迫性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造林绿化美化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和法律意识。每年植树季节开展绿化美化宣传月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和参与造林绿化美化的良好氛围。继续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创新义务植树的内容和形式,依法落实适龄公民植树造林的义务,提高全民义务植树的尽责率。进一步加强部门绿化工作,建设、交通、水利、铁路、教育、畜牧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驻吉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都要制定和完善绿化美化规划,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推动造林绿化美化活动的蓬勃开展。

  (三)拓宽筹资渠道,建立和完善推动绿化美化的政策机制

  创新机制,逐步构建政府、企业、社会“三位一体”的造林绿化投融资机制。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的同时,各级政府要加大造林绿化资金的投入力度,财政投入资金应主要用于公益性较强的生态建设工程项目的以投代奖。通过深化林权制度改革,落实采伐政策,优化服务,调动农民和其他社会主体参与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加快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要用好用足育林基金,各级征收的育林基金,要加大用于造林绿化的比重。强化对造林绿化工程项目监管和资金管理,严禁侵占、挪用,保证专款专用。

  (四)用足用活政策,创造造林绿化美化的良好环境

  贯彻中央和省一系列扶持造林绿化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为绿化美化创造宽松的环境。特别是在绿化美化用地、扶持非公有制造林绿化、非林业用地林木采伐审批等方面,要积极探索一些更加有效的措施,为各种社会主体参与造林绿化美化提供政策支持。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生态建设的新形势,适应生态建设的新要求,制定出台新的政策措施。

  (五)坚持依靠科技,努力提高造林绿化质量

  要广泛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对影响绿化美化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科技攻关。特别要在良种选育、植被恢复、盐碱地造林、抗旱造林、农防林更新、森林经营、有害生物防治技术等方面取得突破。要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科技培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科学造林绿化美化水平。要把依靠科技贯穿于绿化美化全过程,力求做到科学规划、科学设计、科学施工。要采用良种壮苗,有计划地建设一批种苗基地,以满足绿化美化的需要。

  (六)加强绿地管护,切实巩固绿化美化成果

  要树立保护就是发展的意识,依法巩固绿化美化成果。要坚持不懈地严厉打击各种蚕食侵占林地绿地、滥砍滥伐林木的非法行为,建立和完善各种法律规章,不断加大对造林绿化美化成果的保护力度。认真落实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确保退得下,稳得住,不反弹。认真研究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集体林地的管护问题,防止“一管就死,一放就砍”的现象发生。加大森林有害生物防治力度,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建立“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大力提倡生物防治等无公害防治措施。切实加强森林防火、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采取综合措施,巩固绿化美化成果。

  实施《第二个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规划》是一项功在当代、造福子孙的宏大工程,必须持之以恒,扎实推进,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加美好。

责任编辑:tracy
延伸阅读:绿化美化 吉林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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