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在线客服

帮助

24小时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设工程教育网 > 政策法规 > 其他类 > 正文

修正《中华民国证券商业同业公会承销商会员辅导发行公司募集与发

2013-09-13 14:49    【  【打印】【我要纠错】

  中华民国九十五年一月二十五日中华民国证券商业同业公会中证商电字第0950000204号函修正发布第42条条文;并自公告日起施行

  中华民国九十五年一月二十日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金管证一字第0940156510号函准予备查

  第42条 承销商辅导发行公司发行之同一期次普通公司债,除下列情形外,应视为同一券种:

  (一)保证机构或资产担保品不同者。

  (二)发行年期不同者。

  (三)计息方式不同者。所称计息方式不同,系指以固定利率计息或浮动利率计息而区分为不同者;或虽同为浮动利率计息,惟其结构方式不同或采取之指针利率分属不同市场,而可明确区分者。

  (四)其它发行条件或特别条款之设计显有不同者。

  台湾当局

责任编辑:天蓝
延伸阅读:证券 募集 有价证券
收藏分享:论坛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 实验班
    3套全真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 定制班
    3套模拟题+3套预测题+考前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 移动班
    以知识点为单元授课练习,
    强化重点、难点、考点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