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房地产估价师 扫码并回复房地产估价师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房地产估价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房地产估价师案例复习要点:征收集体土地的审批

2013-08-14 17:12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6年新课已上线 送25年全套课程

  【提问】您好,请问征收土地实行两级审批,即由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审批(见教材21页),可是在教材25页征收集体土地的工作程序第三项审批用地中又提到了是“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收到上报土地审批文件,按规定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实行土地管理部门内部会审制度审批土地”,这里讲的又是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土地,前后是不是有矛盾之处呢?

  【回答】学员w12468,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土地实行两级审批,即由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审批。没错。此句话应这样理解,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审批,但是具体审查报批等基础工作还应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如征地需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就应由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内部会审制度审批土地”,此时的审批,不是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层次的审批。

★问题所属科目: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责任编辑:跳跳豆

阅读排行

更多
房估资料免费领取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