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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哪些

2013-09-08 10:34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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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

  成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因转让、出租、抵押而补办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地动工开发上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用地单位改变土地利用条件及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同意,并相应调整地价款。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莫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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