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城市规划的两个阶段
编制城市规划一般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
编制城市规划一般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在正式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可以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城市总体规划纲要,作为总体规划的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近期建设规划是总体规划的一个部分,期限一般为5年。建制镇的总体规划期限为10-20年,近期建设规划可以为3-5年。城市分区规划是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规划的进一步安排,以便与详细规划更好地衔接。城市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控制和引导各项用地的开发和投资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是直接对建设作出具体的修建安排及其规划设计。指导建筑设计和工程施工图设计。
城市规划管理决定未来房地产开发价值和最有效利用程度。城市规划管理是政府调控地价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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