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确定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定
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确定各类建设项目:
必须先由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规划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论证并进行公示后核发选址意见书。不允许在城市紫线范围内进行:大面积拆除、开发;大面积改建;修建破坏历史风貌的建筑物;占用园林绿地道路树木等活动。城市紫线范围内各类建设的规划审批实行备案制。省级的报省建设厅备案,国家级的报国务院建设部审批。城市绿线范围内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临时占用绿地黄地的要审批。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