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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权概念

2013-08-01 16:45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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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

  根据权利效力的不同民事权利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我的问题是:相对权是什么意思?

  【回答】

  学员2013chengwei4shi,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依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不同,民事权利可以分为绝对权与相对权。

  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它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任何人,即任何人均负有不妨害权利人实现其权利的义务。绝对权的主要特点在于,权利人可向任何人主张权利,权利人不须借助义务人的行为就可实现其权利。绝对权的主体一般不必通过义务人的作为就可实现自己的权利。各种人格权、知识产权、继承权、所有权等都属于绝对权。

  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指其效力及于特定人的权利,即义务人为特定人的权利。相对权的主体必须通过特定义务人的履行义务的行为才能实现其权利。债权就是一种相对权。

  相对权:

  依据权利人可以对抗的义务人的范围,民事权利可以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绝对权是指义务人不确定、权利人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行为即可实现的权利,如所有权、人身权。由于绝对权的权利人可以向一切人主张权利,可以对抗他以外的任何人,因此又称为对世权。

  相对权是指义务人为特定人,权利人必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才能实现的权利,如债权。由于相对权的权利人只能向特定的义务人主张权利,他对抗的是特定的义务人,因此又称为对人权

  ★问题所属科目: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责任编辑:淘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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