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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收购土地时如何界定土地用途

2013-08-02 11:02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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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2010:

  某工厂坐落于城市中心区域,有厂房数幢,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为工业用地。最新城市规划将该地块调整为商业用地,政府现对该地块进行收购储备,委托某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有关估价。

  请问:

  1.评估该宗房地产收购价格时,如何界定土地用途?适宜选用哪些估价方法?

  2.政府收购该宗房地产后,将其变为出让熟地还需投入哪些费用?

  3.评估该宗熟地出让价格时,如何界定土地用途?适宜选用哪些估价方法?

  我想问一下,题干中已经说明将土地规划为商业用途。为什么收购时还是按工业用地评估

  【回答】

  学员liuliuliu3,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征收评估办法,应当按证载用途估价,所以这里的土地用途是工业用途。

  ★问题所属科目: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责任编辑:淘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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