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房地产估价师 扫码并回复房地产估价师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房地产估价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土地的期限

2013-08-02 15:56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6年新课已上线 送25年全套课程

  【提问】请问老师,在本题中,建成5年后补办土地出让手续,那土地的50年期限是从5年前开始算呢还是从补交出让金开始算?谢谢!

  【回答】

  学员446096949,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补交土地出让金时开始算起

  【追问】什么原因能建成了再补办呢【回答】

  学员qiyi71,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是用地性质发生了变化,由划拨地转为出让地,则有可能建成了再补办。

  严格来说,本题工业用地应该是出让地,法律上不允许这种补办情形的。

  ★问题所属科目: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责任编辑:淘淘

阅读排行

更多
房估资料免费领取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