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师基本制度与政策复习要点:抵押登记
【提问】房地产抵押登记后,《房屋所有权证》由谁保管?《他项权利证》由谁保管?
【回答】学员hongxia443,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建设部1997年6月1日颁发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98号第34条中规定:“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根据此规定,我们可以得知,房屋进行抵押后,《房屋所有权证》由抵押人进行保管,《房屋他项权证》由抵押权人保管。
★问题所属科目: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