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复习要点:房屋征收
【提问】如果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句话是否正确?教材40页例题4中C选项中,认为这话是正确的。但是征收不是具有强制性吗?被征收人必须服从征收决定,即使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用。只是在征收补偿的时候,如果对补偿等问题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是这样吗?但是教材中还有一句话:对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的,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那么,这不是相互矛盾吗?这句话到底是否正确呢?
【回答】学员dachi,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征收具有强制性,但不能否认被征收人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比如征收的房屋,属于文物之类的,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就不单单是补偿问题了。对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的,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里指的是征收主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问题所属科目: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