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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06房地产估价师考试6.26-7.21日报名

2006-06-26 15:19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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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6]65号)精神,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2006年10月14、15日举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0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凡在广东省参加考试的,均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等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定为:2006年6月26日上午9时起至7月21日下午17时截止。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考生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凡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均须经过网上填表(简体字)和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5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7月21日。

  我区名点定于2006年7月18日至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我区单位的考生或单位持附件1规定要求的“报考材料”到我区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四楼10号窗口。

  (三)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资格名称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房地产
估价师 
10月14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10月15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下午 
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 

  注:有“*”的科目表示须自备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程功能)。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1、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的周期为2年,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的全部科目。

  2、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

  3、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的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擦、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程功能)。草稿纸由各考点统一发放并在考后回收。

  (二)考场设置

  全省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在广州。

  全省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在广州、深圳。

  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考生的《准考证》上标明。

  四、 其他事项

  (一)准考证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15天内自行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下载及打印准考证,并持自行下载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收费

  按省物价局粤价[2001]52号、粤价[2002]419号文规定:

  房地产估价师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60元。

  (三)成绩公布及发证

  1、考试后80个工作日,在顺德人事考试网(http://sd.gdkszx.com.cn)查询考试成绩,成绩单在网上自行打印,不再另行发放。

  2、发证:顺德人事考试网公布了具体领证时间后(大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三个月),考生凭以下材料到报考点领取证书。

  (1)继续教育证书

  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十五”计划期间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修课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1]225号)和《关于开展200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修课培训的通知》(顺人字[2003]68号)的要求,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均要参加继续教育公修课(《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培训,并进行继续教育的登记。

  (2)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三个模块)

  (3)证书工本费

  附件:1、200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

  报名条件

  按照《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

  (二)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工作时间计算至2006年12月31日止。

  (三)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报考材料要求

  1、首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提交《报名表》一份;

  2、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3、本人学历证(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4、报考房地产估价师专业符合第六款报考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开具的报考人员具有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工作证明原件。

  5、续考人员只需提交《报名表》一份和上一年考试的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原件或复印件)。

  以上所有附件材料均须用A4纸复印。

  附件:2、200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类别 
级别 
专业 
科目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54、房地产估价师 
4、全部 科目 
01 
房地产
估价师 
1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2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3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4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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