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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

2014-10-22 10:30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

  但下列情形债权不可以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且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除经受让人同意。

  受让人取得权利后,同时拥有与此权利相对应的从权利。

责任编辑:RD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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