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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

2016-03-25 16:42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1.临时用地范围包括承包人办公和生活用地、仓库与料场、预制场地、借土场、工地试验室及临时道路用地、临时堆土场等,承包人应按合同条款规定制定临时工程用地计划表报监理工程师转报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批准。

  2.临时占地退还前,承包人应白费恢复到临时用地使用前的状况。未经审批的占地和超过批准占地使用时间的占地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Adi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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