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复习要点:延长时间
【提问】讲义:四、施工准备阶段的合同管理中第一个案例问题4的答案为:“设备安装工程的计划工期为79天,应批准工期顺延4天,应补偿施工单位13万元”。本人认为:D工作的延期应顺延(15=10-24)天,F工作应顺延(3-(10+17-25))天,H工作应顺延1天,合计顺延5天。正确与否,请指点。谢谢!
【回答】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B工作延误的1天是不给予工期补偿的,因为是安装质量原因,是施工单位的原因,不是建设单位的,所以不补偿工期,这样可以补偿的工期就是D时间的4天,F工作的3天,H的1天。但是因为这两项工作是平行的,把他们的延长时间计入网络图后,关键线路发生变化:总的延长时间是4天。
如下图:
原关键线路是绿色的那一条,总持续时间为:7+15+15+10+17+17=81天;
新关键线路为延误后的红色的那条线路,总持续时间为:7+15+24+4+17+17+1=85天。
所以总的是延长4天。
★问题所属科目: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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