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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答疑精华: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

2013-07-31 10:22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提问】下列选项中,当事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有(   )

  A、因不可抗力只是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B、在履行期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

  C、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经催告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能履行

  D、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E、在履行期满前,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每一个看这都很像,老师解答下,谢谢

  【回答】学员salamander_xly,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老师认为选ACD,BE主要错在应该是“主要债务”,而不是义务。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发现另一方当事人履约能力严重不足、信用严重缺陷或其客观行为表明他将不会或不能履约的,可通知对方在法定期限内对履行合同提供充分的担保,对方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提供充分担保,可立即解除合同?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规定了履行期限,履行期限届满而债务人未履行,债权人可以不必催告,直接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问题所属科目: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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