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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复习要点:要约

2013-08-09 16:13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提问】按丰老师例举的那个例子:B在收到A的要约后,比如在第28天回了信,做出了承诺。可A是在第2个月的1号收到这封承诺信,当时A在信中明确1个月内有效,所以在第2个月的1号,A已经将古董卖出,这个时候咋办?

  【回答】学员junyuejunyue,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传递途中的其他原因导致了承诺迟延到达的情形。逾期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而对于传递迟延之承诺的效力,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9条的规定,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问题所属科目: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责任编辑:向日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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