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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知识点:建设工程变更管理

2016-01-07 11:48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一、工程变更的程序

  (1)提出工程变更。根据工程实施的实际情况,业主方、监理方、设计方或承包商等单位都可以根据需要提出工程变更。

  (2)工程变更的批准。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应该交与工程师审查并批准。

  (3)工程变更指令的发出及执行。

  二、工程变更的责任分析与补偿要求

  (1)施工方案变更要经过工程师的批准,不论这种变更是否会给业主带来好处(如工期缩短、节约费用)。

  (2)由于承包人的施工过程、施工方案本身的缺陷而导致了施工方案的变更,由此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长应该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3)业主向承包人授标前(或签订合同前),可以要求承包人对施工方案进行补充、修改或做出说明,以便符合业主的要求。在授标后(或签订合同后),业主为了加快工期、提高质量等要求变更施工方案,由此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可以向业主索赔。

责任编辑:sun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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