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钢筋的连接
(1)受力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在同一根纵向受力钢筋上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2)若采用绑扎搭接接头,则接头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接头宜相互错开。钢筋绑扎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倍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区段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位于同一区段内的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25%。
(3)受拉钢筋的直径d>28mm及受压钢筋的直径d>32mm时,不宜采用绑扎接头,宜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接头。
(4)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纵向钢筋不宜采用焊接接头。
(5)钢筋机械连接,通常适用的钢筋级别为HRB335、HRB400,RRB400;钢筋最小直径宜为16mm。
(6)当受拉钢筋直径大于28mm、受压钢筋直径大于32mm时,不宜采用绑扎搭接接头。轴心受拉及小偏心受拉杆件(如析架和拱架的拉杆等)的纵向受力钢筋和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结构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均不得采用绑扎搭接接头。
(7)钢筋接头位置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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