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抹灰工程
1.抹灰工程分类:按工艺分为一般抹灰和装饰抹灰;一般抹灰分为普通抹灰和高级抹灰。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采用普通抹灰。
2.施工环境要求: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否则采取有效措施。
3.材料技术要求:水泥强度等级不小于32.5;砂为中砂,可用细砂,特细砂不宜使用;石灰膏熟化期不应低于15d。
4.混凝土表面、砖墙表面提前两天润水湿透,每天两边以上。
5.施工工艺要求:抹灰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
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加强网应绷紧、钉牢。
分层抹灰:底层、中层、面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控制厚度:通常抹灰构造各层厚度宜为5~7mm,石灰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时宜为7~9mm.总厚度:内墙普通抹灰20mm,高级抹灰25mm;外墙勒脚25mm,墙20mm;石墙35mm。
保护成品:应在24小时后进行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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