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基坑(槽)施工安全
(1)专项施工方案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开挖探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基坑(槽)开挖前的勘察
搜集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查明地上、地下各种管线,了解和查明周围建(构)筑物、周围道路交通状况,充分了解周围施工条件。
(3)基坑(槽)土方开挖与回填安全技术措施
(4)基坑开挖的监控
基坑开挖前应作出系统的开挖监控方案,包括支护结构的监测和周围环境的监测,重点是做好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周围建筑物、地下管线变形、地下水位等的监测。
(5)地下水控制
当因降水而危及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时,宜采用截水或回灌方法。如果截水后,基坑中的水量或水压较大时,宜采用基坑内降水。
当基坑底为隔水层且层底作用有承压水时,应进行坑底突涌验算,必要时可采取水平封底隔渗或钻孔减压措施保证坑底土层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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