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必须招标的范围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国家投资、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依据《招标投标法》的基本原则,国家相关部门对必须招标的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活动,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为了防止将应该招标的工程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即使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也必须采用招标方式委托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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