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模板、支架和拱架的设计
1.模板、支架和拱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
2.模板、支架和拱架在各施工阶段的抗倾覆稳定系数均不得小于1.3。
3.验算模板、支架和拱架的刚度时,其变形值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1)结构表面外露的模板挠度为模板构件跨度的1/400;
(2)结构表面隐蔽的模板挠度为模板构件跨度的1/250。
4.模板、支架和拱架的设计中应设施工预拱度。施工预拱度应考虑下列因素:
(1)设计文件规定的结构预拱度;
(2)支架和拱架承受全部施工荷载引起的弹性变形;
(3)受载后由于杆件接头处的挤压和卸落设备压缩而产生的非弹性变形;
(4)支架、拱架基础受载后的沉降。
5.支架立柱在排架平面内应设水平横撑,在两道横撑之间加双向剪刀撑,在排架平面外应设斜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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