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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无形资产转让

2014-04-21 15:28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转让无形资产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转让其所有权,另一种是转让其使用权。

  企业转无形资产所有权时,应将所得价款与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例如,企业出售一项元形资产,摊余价值100万元,相关减值准备10万元,出售所得价款为85万元。为此该企业当期的损失为:100-10-85=5万元。

  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的情况下,不应注销无形资产的账面摊余价值,转让取得的收入计人其他业务收入,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各种费用支出,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责任编辑:骆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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