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非流动负债的核算内容
(一)长期借款
借款利息的处理上。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要求,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等应按期预提计人所购建资产的成本(即予以资本化)或直接计人当期财务费用。
(二)应付债券
一般情况下,企业可以按面值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债券。
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银行利率,企业按超过债券票面价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溢价发行。
债券的票面利率低于银行利率,企业按低于债券票面价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折价发行。
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与银行利率一致,债券按票面价格发行,则称之为面值发行。
(三)长期应付款
包括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采用补偿贸易方式下引进国外设备价款等。
(四)专项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是指企业接受国家拨人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如专项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以及从其他来源取得的款项。
企业收到的专项拨款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待拨款项目完成后,属于应当核销的部分,冲减专项应付款,其余部分转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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