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工程成本核算
工程成本核算对象是指在成本核算时所选择的施工费用的归集目标,即建筑产品生产成本的承担者。
工程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以单项建造(施工)合同作为施工工程成本核算对象。
即以每一独立编制的施工图预算所列单项工程作为施工工程成本核算对象。这样,不仅有利于分析工程预算和施工合同的完成情况,也有利于准确地核算施工合同的成本与损益。
2.对合同分立以确定施工工程成本核算对象。
如果一项建造(施工)合同包括建造多项资产,而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施工企业可以与甲方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并且建造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均可以单独辨认。
3.对合同合并以确定施工工程成本核算对象。
如果一项或数项资产签订一组合同,该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几个客户均按一揽子交易签订,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并且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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