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合同收入的内容
建造(施工)合同收入包括:初始收入,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一)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
是指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
(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1.合同变更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
(1)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
(2)该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2.索赔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构成合同收入:
(1)根据谈判情况,预计对方能够同意该项索赔。
(2)对方同意接受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3.奖励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
(1)根据合同目前完成情况,足以判断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能够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
(2)奖励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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