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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工程承包的法律规定

2014-04-22 19:23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禁止、被;主体要自己做;禁止转包、全分包、再次分包;分包也需资质。

  (1)禁止施工企业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承揽工程。

  (2)禁止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4)禁止转包。

  (5)禁止全部分包。

  (6)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7)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责任编辑:骆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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