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建资讯及资料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一级建造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营业税概述

2014-05-13 14:21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1、营业税的纳税人

  营业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2.营业税的征税对象

  营业税的征税对象为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建筑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即属于营业税的征税对象。

  3.营业税的税基

  营业税的税基为营业额。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5条的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但是,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此外,财政部《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8条还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

  4.营业税的税率

  建筑业实行固定比例税率,为3%。

责任编辑:骆羽

阅读排行

更多
招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