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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法律

2014-05-14 09:21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广义上的法律,泛指《立法法》调整的各类法的规范性文件;狭义上的法律,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这里,我们仅指狭义上的法律。法律的效力低于宪法,但高于其他的法。

  按照法律制定的机关及调整的对象和范围不同,法律可分为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

  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规定和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带有基本性和全面性的社会关系的法律,如《民法通则》、《合同法》、《刑法》和《民事诉讼法》等。

  一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或修改的,规定和调整除由基本法律调整以外的,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某一方面的关系的法律,如《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和《仲裁法》等。

  [重点解析]

  此处主要是区分广义的法律和狭义的法律。对于法律进一步细分为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稍作了解就行了。

责任编辑:骆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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