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代理的终止解析
1.委托代理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重点解析]
这五种情形中,需要需要注意的是第三种情形,即“代理人死亡”会导致委托代理的终止。这里仅仅谈到了“代理人”死亡会导致委托代理的终止,而没有谈“被代理人”死亡会导致委托代理的终止。事实上,被代理人死亡不一定导致委托代理的终止,可参见下文的案例。
2.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重点解析]
1.前文我们谈到,指定代理在本质上也属于法定代理,所以,这里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合并阐述,而没有分别阐述。
2.对于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的终止条件中的第2条,即“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需要引起注意。这里,不管是代理人死亡还是被代理人死亡都会导致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的终止。但是,上文中,导致委托代理终止的却仅仅有“代理人死亡”,而没有“被代理人死亡”。这一点要注意区分,不要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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