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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建设单位不得干预投标人的责任

2014-05-15 10:31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0条规定,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格竞标。在这里,承包方主要指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招标投标法》从规范投标人竞标行为的角度,在第33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建设单位迫使施工单位实施违法的建设行为自然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0条还规定,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也有类似规定。

责任编辑:骆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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