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物资验收中发现数量不符的处理
(1)供方交付的数量多于合同规定的数量,需方不同意接收的,则拒付超量部分的货款和运杂费。
(2)供方交付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数量,需方可凭有关合法证明,在到货10天内将详细情况和处理意见通知供方,否则即被视为认可需方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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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方交付的数量多于合同规定的数量,需方不同意接收的,则拒付超量部分的货款和运杂费。
(2)供方交付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数量,需方可凭有关合法证明,在到货10天内将详细情况和处理意见通知供方,否则即被视为认可需方的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