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木门:由木材加工厂供应的木门框和扇必须是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并具有出厂合格证,进场前应对型号、数量及门扇的加工质量全面进行检查(其中包括缝子大小、接缝平整、几何尺寸正确及门的平整度等)。门框制做前的木材含水率不得超过12%,生产厂家应严格控制。
2、防腐剂:氟硅酸钠,其纯度不应小于95%,含水率不大于1%,细度要求应全部通过1600孔/c㎡的筛或稀释的冷底子油涂刷木材与墙体接触部位进行防腐处理。
3、钉子、木螺丝、合页、拉手、门脚止、门锁等按门图表所列的小五金型号、种类及其配件准备。
4、对于不同轻质墙体预埋设的木砖及预埋件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责任编辑:骆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