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复习资料: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1、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2、建筑工程实施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3、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论证会;
4、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5、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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