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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一建市政实务:注册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2015-02-06 08:00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一)建造师分级

  (1)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具有较高的标准、较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开展国际互认;二级建造师应具备一定的标准、一定的素质和管理水平,有利于一定规模的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

  (2)建造师执业分级规定必须与工程规模相适应。工程规模一般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原建设部《关于建造师专业划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E2003]232号)中明确了“大、中型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由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担任”,那么就需要界定有关专业大、中型项目的规模标准以便于执业管理中进行操作,也便于招投标过程中进行参考。

  (二)大、中、小型工程项目划分

  (1)依据工程量划分。工程量能直接体现工程规模,可采用单项工程的主体工程量或单项工程合同价划分,但是不能反映工程的施工难度。

  (2)依据工程结构划分。工程结构形式通常能较好地体现工程施工难度。

  (3)依据工程规模划分。工程规模划分体现了市政公用专业工程特点和目前市场投招标的具体规定,具体划分按照原建设部下发的《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南瓜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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