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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一建法规知识点:诉讼先予执行

2015-02-11 10:38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一)概念法院在作出终审判决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义务的诉讼法律制度。

  (二)适用范围

  1.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

  2.追索劳动报酬的。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三)适用条件

  1.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申请人有实现权利的迫切需要,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

  3.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的。

  4.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请,人民法院不得依职权适用。

  5.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前的诉讼过程中采用。

责任编辑:南瓜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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